2008年12月30日,山东省平路市南村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。董大爷在儿媳家中发现孙子小丽和儿媳余某遇害,现场血迹遍布,财物丢失。警方调查发现,16岁的小萌、15岁的小虎及14岁的小豪因入室抢劫引发命案,三人此前曾勒索小丽未果,后持刀闯入其家实施抢劫。
在缓刑期间再犯重罪的小萌主导犯罪升级,以强奸罪威胁余某并拍摄裸照,随后因担心报警,三人对小丽母子实施少年故意杀人灭口案。作案后,他们将凶器抛掷水沟,并联系18岁青年蒋某计划潜逃。次日在破坏现场时,警方通过家属线索锁定嫌疑人,于旅馆内将其逮捕。
审讯揭示,小萌因原生家庭心理扭曲影响,长期抵触继父并沉迷网吧交友,逐渐形成犯罪团伙。蒋某被捕时正策划另一起杀人案,意图利用小萌团伙解决私人恩怨。最终法院判决中,小萌被判无期徒刑,小虎、小豪获刑二十年,蒋某因包庇及教唆判刑两年,家属赔偿三十六万元损失。
案件暴露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畸形成长环境问题。小萌将作案工具丢弃于父亲坟前,疑似宣泄原生家庭矛盾。尽管司法判决已定,但受害者家属的创伤与未成年罪犯的心理扭曲问题仍引发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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