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警局周探长接到匿名举报电话,称上海大盗陈元胜藏匿于杭州高消费场所。举报人自称“红领巾”,称陈元胜近期在杭州华星酒店等地挥霍赃款。周探长带队赴杭州,通过排查杭州西园咖啡馆,锁定陈元胜曾带舞女群体消费,并追查到其登记为“陈军石”的杭州华星酒店入住记录。
根据酒店线索,警方追踪至杨板桥37号,发现陈元胜已转移至浙江上虞陶城湾。最终在茅草屋抓获陈元胜,其交代通过职务之便盗窃支票炒股失败,后抵押金条填补亏损,涉及民国黄金失窃案。案件败露后携款潜逃,并在杭州灵隐寺因丢失金条引发舞女举报。
陈元胜因涉案金额巨大被判经济犯罪无期徒刑,同案人员因窝藏罪、销赃罪获刑。案件关键线索源于舞女对陈元胜通缉令的识别,揭露其奢靡行踪。案件后续仍有未公开细节,留待后续披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