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轼与弟弟苏辙在父亲苏洵带领下,于1057年赴开封参加科举考试。首场举人考试轻松过关后,礼部考试中以《行赏忠厚之至论》为题展开论述。苏轼以尧帝宽赦死刑犯的典故立论,主考官欧阳修误认此文为门生曾巩所作,为避嫌将其定为第二名。后经殿试,兄弟二人同获进士及第,时年仅22岁与19岁,创下少年成名的科举佳话。
欧阳修对苏轼礼部考试文章中的典故存疑,追问后得知竟是苏轼虚构。尽管涉及科举严肃性,欧阳修仍盛赞其灵活运用知识的治学态度,预言其将引领文坛。此事既体现苏轼不拘一格的天才文思,也反映欧阳修提携后辈的坦荡胸怀。
三年后苏轼兄弟参加北宋最高级别的智科考试。该考试由皇帝主持,录取率极低,苏轼以百年首个“第三等”成绩刷新纪录,苏辙获第四等。兄弟二人凭借扎实功底、科学读书方法及名师指导,成为科举制度下的佼佼者。智科考试的百年第一成就,为苏轼仕途奠定远超普通进士的起点,其少年成名之路展现家庭教育、学术功底与机遇结合的关键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