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磊带领手下前往宾馆会见胡宝刚、赵长峰等人,三人态度恭敬。聂磊以胡宝刚手下砍伤其兄弟导致脑瘫为由,索要60万赔偿,并进一步要求对方交出价值120万的夜总会经营权。胡宝刚起初犹豫,但在赵长峰因弟弟被聂磊控制的压力下被迫同意协议转让,最终以50万现金及夜总会所有权达成交易。
聂磊将所得资金用于打点关系,向王震东、郑丽明、张峰、于飞等人分配现金,巩固势力网络。他要求胡宝刚保留夜总会经营团队,并强调自身缺乏夜总会管理经验,需依赖原有人员维持运营。
通过暴力威胁与资金运作,聂磊完成对夜总会的控制,将其更名为“心意成业总部”。这一系列行为展现了聂磊“嫉恶如仇”的行事风格:对敌人采取高压手段,对盟友则通过利益分配强化合作,进一步扩张其在青岛地下势力的影响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