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天启年间,小镇乞丐乌害秋因早年伪装瘸子乞讨,横行乡里强索钱财。他常拦路抱腿索要财物,甚至借办喜事之机敲诈酒肉喜钱。百姓虽深恶痛绝,却因其凶悍伪装敢怒不敢言。
外乡人胡屠夫以卖肉为生,初遇瘸子乞丐乌害秋时心生怜悯,多次赠其猪杂碎和肉。半年后胡屠夫患病未出摊,乌害秋趁机闯入其家中盗走五文铜钱,被胡屠夫追捕时暴露假瘸身份,反诬对方抢钱。
两人争执至县衙,县令架锅煮铜钱,通过浮油辨明钱属屠夫。乌害秋冒充瘸子的骗局被揭穿,加之其强索钱财的恶行早有传闻,最终被判充军塞北。百姓闻讯无不称快,印证“多行不义必自毙”之理。
故事借胡屠夫济贫反遭算计、县令智审铜钱案等情节,强调“取财有道”的重要性,警示以恶行敛财者终将自食恶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