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以前,消防验收的主管单位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,负责消防工程审核验收及后期监管。这一阶段,公安消防机构同时承担项目审核与日常监督,形成单一管理体系。
2018年改革后,消防验收职能划转至住建部门。住建部门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,而消防救援机构则专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。通过职能拆分,实现审查与监管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。
此次消防管理体制改革旨在优化职责分工,避免同一部门既审批又监管可能产生的管理盲区。改革后,住建部门消防审查职责与消防救援机构日常监管形成协同,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。公开报道显示,改革后的消防体系仍在持续完善中,社会各界对提升火灾防控效能抱有较高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