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诗为《山林子ZZ道德慧智效化系列组诗》第四十三篇,围绕“慧智智觉家效理念”展开,强调通过自然道德本质规律实现生命境界的提升。诗中提出,唯有摒弃二元分别超越方法,超越对立与欲望的束缚,才能回归自然道德的纯粹状态。
进一步探讨道德自我实现途径时,指出个体需以自然效化过程解析为根基,通过慧智智觉的觉醒,打破人为设定的界限,达到与自然同频共振的和谐境界。结尾以时间标记“甲辰丙子 甲子甲子”呼应主题的超越性,暗示对传统框架的突破与精神自由的追求。
全诗贯穿山林子对自然道德哲学的实践思考,融合慧智智觉与效化自然的双重维度,为探索生命本质提供了诗化表达。